1月5日,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出通知要求,做好北方地区“煤改电”供暖工作,有序推进“煤改电”供暖,保障群众温暖过冬。
当前,我国北方地区正处于冬季取暖和电力迎峰度冬的重叠期,各地为推进清洁取暖实施的一批“煤改电”工程已投入运行,对保障集中供暖以外地区群众取暖、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,但同时也面临持续稳定运行的压力。
通知要求,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、用电安全的前提下,有序推进“煤改电”供暖,统筹做好配电设施改造、居民取暖用电补助等工作,加强各环节衔接。
通知称,已完成改造的,要保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电供暖设施使用安全,确保“煤改电”用户取暖效果。对计划改造而未完成的“煤改电”供暖工程,各地“煤改电”责任部门要按计划有序推进实施,未完成改造或已完成改造但电力暂无法供应的,可继续采用原有供暖方式。新安排“煤改电”供暖工程要做好规划统筹,结合配电网、农网升级改造,分电压等级、分批次逐步实施,避免改造后电网局部“卡脖子”问题。